9000萬非吸案件:富友支付、通聯(lián)支付牽涉其中
文章來源:四九八網絡發(fā)布時間:2022-03-02 08:38:05熱度:696根據(jù)裁判文書網信息,海城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公開了一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由的刑事判決書。
具體來看,2018年,被告人韓樹林通過關聯(lián)公司分別與沈陽華誠公司、深圳前海漢哈公司簽訂《居間服務協(xié)議》《合作框架協(xié)議》,約定幫助沈陽華誠公司、深圳前海漢哈公司宣傳并吸收客戶存款,為此還制定了基本業(yè)務制度及管理辦法。沈陽華誠公司、深圳前海漢哈公司又分別與上海富友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友支付”)、通聯(lián)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通聯(lián)支付”)約定,由后者向前者提供網絡支付服務。
按照合同,被告人韓樹林組織業(yè)務員以口口相傳、發(fā)放宣傳資料、召開答謝會等方式,又以高息回報為賣點,向投資者推銷華誠、司某、開門紅等理財產品,吸引投資者向通聯(lián)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款項,再由第三方支付平臺轉入沈陽華誠公司、深圳前海漢哈公司賬戶。
被告人韓樹林亦使用其擔任負責人所累積獲得公司支付的報酬約50萬元,并另行籌集部分資金,參與投資約100萬元。2020年2月份后,相關公司無力繼續(xù)按約定向投資者還本付息,導致投資人傅進于2020年7月向警方報案而案發(fā)。
經審計,自2018年6月起至2019年10月間,相關公司陸續(xù)吸收傅某等數(shù)百人投資共計人民幣92850296.00元(含重復投資),實際投資人民幣83836501.50元(不含重復投資),投資人獲得返本付息人民幣28417998.28元,實際損失人民幣55418503.22元。被告人韓樹林投資的人民幣約100萬元,亦未獲得返還。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被告人和受害人都陷進去的非法投資活動。案發(fā)后,大多數(shù)投資人集體簽署諒解書,對被告人韓樹林表示諒解,請求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韓樹林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而支付機構因為其通道能力,在其中充當了“工具”的角色。當然這不是支付機構才會遇到的“坑”,銀行也會。對支付服務主體而言,加強客戶身份識別、賬戶審核等工作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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