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將在3月1日修改商戶、服務商進件入駐規(guī)則
文章來源:四九八網(wǎng)絡發(fā)布時間:2022-02-25 08:36:13熱度:8902月23日,微信支付發(fā)布公告,將修改商戶、服務商進件入駐的相關規(guī)則,并將于3月1日生效,此后新增的服務商、銀行、支付機構入駐將按照新流程進行。
以下為公告原文:
微信支付商戶及微信支付合作伙伴:
基于相關監(jiān)管要求,我們針對商戶、服務商的進件入駐流程,進行了相關改動。本次改動將于2022年3月1日起生效,改動點包括:
01商戶入駐部分
1.改動涉及所有商戶入駐相關的渠道
1)服務商協(xié)助商戶入駐。
2)商戶自行入駐。
3)從業(yè)機構為其商戶申請微信支付服務。
2.主要改動點
1)主體是金融機構性質的商戶,請申明金融機構身份,并上傳金融機構類型、金融機構相關特殊許可證(請參考選擇金融機構指引)。
2)主體類型
a.原“黨政、機關及事業(yè)單位”主體類型劃分為“政府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屬于政府機關的商戶,請選擇“政府機關”主體類型;
b.原“其他組織”主體類型調整為“社會組織”。
3)下線組織機構代碼證,未三證合一、不具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商戶,需要更換為三證合一的主體證件;個體戶除外,個體戶舊版營業(yè)執(zhí)照仍然有效。
4)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主體因特殊情況無法收集法人/負責人證件的情況,需申明證件持有人類型(經(jīng)辦人/法定代表人)并補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函(請參考法定代表人授權函指引)。
5)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因特殊情況需結算至具有資金管理關系的非同名賬戶,需補充三項非同名證明材料:結算證明函、關系證明函、其他補充證明(請參考選擇非同名賬戶指引)。
6)收繳黨費的商戶,需要根據(jù)主體證件選擇主體類型,不再統(tǒng)一選擇“黨政、機關及事業(yè)單位”主體類型。
3.上線時間
1)自3月1號起,所有商戶入駐相關的渠道,將按照新要求進行。
2)歷史已提交的申請單,已審核通過的不受影響,審核駁回則需按新的資料填寫規(guī)則重新提交。
3)所有歷史已審核通過但未簽約的申請單將在上線30天后統(tǒng)一失效,如需繼續(xù)申請微信支付服務,請重新提交。
02服務商入駐部分
1.改動涉及入駐渠道
1)服務商入駐。
2)銀行入駐。
3)支付機構入駐。
2.主要改動點
1)服務商入駐
a.主體是金融機構的商戶,請申明金融機構身份,并上傳金融機構類型、金融機構相關特殊許可證(請參考選擇金融機構指引);
b.下線組織機構代碼證,僅支持提交具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
c.僅支持“企業(yè)”類型的主體入駐。
2)銀行、支付機構入駐
a.僅支持“企業(yè)”類型的主體入駐,其他規(guī)則無調整。
3.上線時間
1)3月1日起,新增的服務商、銀行、支付機構入駐將按照新流程進行。
2)歷史已提交的申請單,已審核通過的不受影響,審核駁回則需按新的資料填寫規(guī)則重新提交。
3)所有歷史已審核通過但未簽約的申請單在上線30天后統(tǒng)一失效,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
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3日
原創(chuàng)作者:四九八科技。禁止轉載,本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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